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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东营市图书馆
官网
点击查看
门票
免费
占地面积
8746㎡
成立时间
1999年03月
藏品数量
140.20万册
开放时间
08:30~17:3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220号

基本介绍

东营市图书馆是国家一级图书馆,始建于1999年3月,2002年10月1日正式开馆。老馆建筑面积8746平方米,新馆位于胜利大街602号,地上五层,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设计藏书量120万册,阅览座席1800个,东营市图书馆新馆内设置总服务台、数字体验区、儿童借阅区、少年借阅区、低幼借阅区、视障阅览区、学术报告区、报刊阅览区、图书借阅区、电子阅览区、读者自修区、尼山书院、过刊阅览区、公益活动体验区、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党建图书馆、读者服务区等服务窗口20个,为读者提供多样化服务,日接待能力2000—5000人次。 东营市图书馆百兆光纤接入互联网,无线网络覆盖全馆,为读者提供免费无线上网服务;采用Interlib图书管理系统和RFID智能图书自助管理系统,实现自助服务;多台大型触摸屏为读者提供读书、读报、读图等服务;东营市数字图书馆使读者可以在东营的任何地区上网免费阅读电子文献资源;手机图书馆为读者提供馆藏查询、借阅查询、电子书刊等服务,读者可以享受图书馆零时差优质的文化服务。

东营市图书馆坚持365天对外开放,免费办理借书证,实行开架借阅,通过文献外借、阅览自习、检索咨询、课题服务、讲座展览、多媒体欣赏、数字资源阅读、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为广大读者服务。配备了图书流动服务车、设立了4处24小时自助图书馆,拓展了服务范围,建立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实现了一卡通借阅通借通还,丰富了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多样的服务内容,科学的管理方法,使东营市图书馆日益成为广大市民喜爱的文化殿堂。

馆藏实力

目前共有各类馆藏文献140.20万册(件),其中中文普通图书、报刊合订本、视听文献等馆藏47.2万册(件),电子文献93万余册(件),是一座集“藏、借、阅”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一、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二、 请注意仪表,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

三、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四、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五、勿携带食品入馆。

六、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七、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手持电话、寻呼机置于静音状态。

八、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九、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内乱贴乱画及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十、请自觉遵守东营市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须知

一、注册与办证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东营市图书馆(或东营市新华书店新华书城、东营市新华书店胜利书城、万叶书园海河路店、24小时自助图书馆)注册,无需照片,身份证即为读者证。

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携带户口薄原件(无需照片)到东营市图书馆(或东营市新华书店新华书城、东营市新华书店胜利书城、万叶书园海河路店)申请办理东营市图书馆读者证。

二、挂失

不慎遗失读者证,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到东营市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补证

挂失生效后,读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一周后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补办新读者证。

四、换证

读者证如有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办证处换取新证。

五、退证

退证前须清理完所有借阅事项,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读者证到东营市图书馆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

若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持委托人及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读者证办理退证手续。

六、读者证密码修改

卡式读者证初始密码为111111、身份证读者证初始密码为读者出生年月日,如19860209。读者根据需要到东营市图书馆办证处或直接登录东营市图书馆网站(http://www.sddylib.com/)点击“我的图书馆”进行密码修改。

七、办证时间

图书馆正常开放时间。(办证处电话:0546-8018870)

八、注意事项

1、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冒用、借用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谢绝使用;

2、群集读者如果使用身份证当读者证,只能在一个馆办理读者证;

3、读者领到新证后,可登陆东营市图书馆网站,修改读者证初始密码,以防密码失窃。凡使用密码通过网络终端的任何操作,均视为读者本人的有效行为。

借阅须知

一、读者借阅书刊须持有本馆借书证(卡),每证(卡)限借阅书刊1-4册,借期为60天,可续借10天。群集读者:借阅2本60天续借1次10天。

二、读者借书刊时须当面检查书刊是否有损坏或缺页等,发现后及时声明;借书时如不检查,还书时发现问题,应由借阅人负责。

三、书刊到期后,应及时归还.逾期每册每日须交滞书金0.20元。群集读者滞纳金:逾期每册每日0.2元,到读者证开户馆缴纳,罚款50元。

四、当日所借书刊,当日不退还。

五、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写画,如有丢失、损坏、写画者,按书刊原价给予二倍(贵重图书五至十倍)赔偿,如系丛书、多卷书,损坏一册,按整套计算。

六、进入阅览室可携带笔及笔记本。个人书刊、文件夹、书包等物品,请存放存包柜内。

七、阅览室内开架阅览,一次限取一册,阅完归架后,方可另取一册。

八、读者阅览时,须用代书板,阅览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九、阅览室的书刊,严禁带出室外,违者按偷书论处。

十、借、阅室均安装有图书检测仪器和监控设备,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否则视为偷书,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借阅室、自习室等所有服务窗口内,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接、打电话请到室外。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营造安静的学习氛围。

标签: 一级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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