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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单程票遭质疑

地铁资讯 更新时间:2024-04-18 18:47:51

  近日,某网友在宝通寺乘车准备去江汉路,因武汉通长期未使用,不知道余额有多少,为节约时间,直接到进站口购买了一张宝通寺到江汉路的单程票(3元)。在进站时先刷了下武汉通,显示余额4元多,顺利进站,因此没有使用之前在自动售票机购买的单程票。

  网友说:“晚上从江汉路返回到宝通寺后,找到站内客服中心人员,要求退票,客服人员告知没有退票服务。”

  武汉地铁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按票务政策是不能退的。”武汉地铁运营公司官方网站的票务政策注明:单程票一经售出,概不退票(地铁运营公司设备故障等方面原因除外)。

  律师陈亮认为,乘客买票或乘车后,与地铁运营公司在事实上构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如果有一方违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一般不超过总标的额的30%为限。也就说,退款可以扣除一定的违约金,但不是全价。

  其次,在限制乘客权利时,应着重提示。如果买单程票不能退,就应该在售票机附近注明或提示乘客知晓。

  “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却单方规定单程票过期作废,这属于霸王条款。”陈亮表示。

  地铁单程票退票不是个例,比如,广州地铁明确:没有进闸记录的单程票,购买之时起不超过30分钟,乘客可以在发售站办理退票;深圳地铁也规定:属售出站当日出售且无进、出站信息,可按车票面值退票。

  陈亮呼吁,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制度取消这个不合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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